10月31日,市長黃奇帆主持召開市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研究了《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財政扶持產業發展資金管理的意見》、聽取了重慶市財政局關於設立重慶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有關情況的報告,這是市政府貫徹落實市委四屆三次全會精神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具體舉措。
  會議認為,目前在財政扶持產業發展資金的管理上,既存在“越位”現象,也存在“缺位”現象,而且過大的自由裁量權也容易導致腐敗和灰色交易。要解決這些問題,應該採取兩種方式,一種是根據簡化操作、提高效率、公開公正的原則,制定嚴格的資金管理規範,另一種則是划出部分財政扶持產業發展資金,設立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並吸引社會資金參與,交給專業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市場化運作,不僅能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幫助企業增加資本金,還能大大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防範和減少腐敗。此次《意見》重點對各項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操作細則沒有明確或比較模糊的一些事項進行了規範的、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細化了責任主體,進一步明確了各級財政部門是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各級主管部門是項目管理的責任主體;細化了市級和區縣主管部門的職責與分工。規範了操作流程,明確了嚴格進行全過程規範化管理和運作。此外,還加大了公示力度,加大了責任追究,並提出加快項目庫建設,變“資金找項目”為“項目等資金”,努力形成每年謀劃一批、論證一批、儲備一批、投入一批扶持項目的良性循環。在設立重慶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上,有關部門將科學制定方案,待審議通過後,組建引導基金管理理事會和設立專門基金管理機構,並以參股方式公開招標或協議選擇5—10家投資機構來管理引導基金。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辦法》明確,我市大病保險採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的方式承辦,所需資金每年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根據全市居民醫保基金籌資規模、報銷水平和近年大病費用發生情況來測算確定,所需資金從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入或歷年結餘中劃轉,參保人員個人不繳費。大病醫保報銷比例分三段(起付標準-10萬元以內、10萬元-20萬元、20萬元以上)累進補償,分別報銷40%、50%、60%。全年累計補償大病保險待遇最高限額為20萬元/人。《辦法》從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起付標準為11000元。
  會議審議了《重慶市液化石油氣經營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會議還研究了民政、人事有關事項。
  副市長翁傑明、吳剛、陳和平、劉強、譚家玲等參加會議。
  據重慶日報  (原標題:市政府研究加強財政扶持產業發展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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